5 月 20 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》正式施行。这部法律创造多个 “首次”,首次将 “两个毫不动摇” 入法,明确民营经济法律地位,规定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长期方针政策 。
著名经济学者、财经评论员马光远指出,法律出台意义重大,但落实程度更为关键。他表示,党对民营经济支持始终如一,“两个毫不动摇” 从未改变且政策持续向好,可民营经济担忧仍存。根源在于过往诸多政策,如民营经济 36 条、民间投资 36 条等落实不到位,“玻璃门”“旋转门” 及歧视待遇等问题长期存在。
马光远强调,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实施,需在融资、产业准入、负面清单、限制消除、执法规范、欠款清偿等方面,给出切实案例推动落实。法律不能成为摆设,对不落实情况要追究责任。比如银行对国企与民企贷款态度不一,因国企贷款出问题问责轻,民企则重。若不解决此根源,简单要求平等对待难以实现。应以该法实施为契机,营造良好环境,让民营企业专注经营与创新 。